临时存款账户可以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取现。但部分账户不可以,例如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是不可以取现的。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开设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以及所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如下几个方面:
要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存款人以申请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来进行办理,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有两个,
1、外地临时机构所开设的并进行申请建立的账户,还要出具工商行政部门或是相关的机关下发的临时性执照,
2、临时性的经营活动必须要以个人或是单位的名义进行开设此项账户,同时还要有与当地所有部门同意所开设的临时性机构的批文。
3、除此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外,在开设临时存款账户时,还必须要向存款人开立临时性的账户,填写申请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主要是为了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夹,并交给存款人进行印章审核,通过审核以后才可以开设账户。
注:审核的资料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印鉴等重要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到银行开立相应的临时性的账户,还有一个企业的介绍信是非常重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