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的区别: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特点的区别:订金可通过彼此协调偿还。而定金仅有碰到签署的合同书不标准等情形下,才可以退回;
3、担保特性的区别:定金具备担保特性,而订金是单方面行为,不具备担保特性;
4、适用标准的区别:定金担保方法,可以适用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钱财的计付为一方承担负债的协议中,常见于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当中。
以上就是订金和定金最大的区别?相关内容。
定金的特点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
2、定金担保的行为主体具备特殊性:即借款人只有为个人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类担保方法比较方便快捷,比较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物具备特殊性:即法律法规为钱财的偿还;
4、定金担保有最大限度地规定;
5、定金具有双重担保功能;
6、定金担保应用领域仅限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以其他债的担保或是作为反担保。并且多见合同彼此当事人没法同时执行而仅能依次各自执行负债的情况,一般计付定金的一方需要是依约担负钱财付款义务的一方。
定金的作用
1、定金具有违约金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2、具备预订赔付性质:假如一方当事人毁约,给对方产生损害,定金就是对另一方损害的赔付;
3、具备惩罚违约方性质:假如一方毁约未给对方导致具体损害,定金是对违约方的惩罚;
4、具备定金的性质:履行合同后,定金可以抵付价款,也可以将定金取回。
本文主要写的是订金和定金最大的区别?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