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以上就是外购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可抵扣吗相关内容。
进项税额抵扣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金额可以用于抵减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额的一种税务政策。简而言之,企业可以将支付给供应商的增值税金额作为抵扣项,减少个人应交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包括哪些
1、购买货物:企业购买用于生产/经营或销售应税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其中包含的增值税金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服务费用:企业支付的用于生产/经营或销售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其中包含的增值税金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例如,咨询服务/运输服务/维修服务等;
3、固定资产购置:企业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其中包含的增值税金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4、进口货物:企业进口商品时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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