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的纸原油产品的交易时间是周一的上午九点到晚上二十四点,周二到周五的零点到四点与上午九点到次日零点以及周六的零点到四点。原油交易签约须根据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理财卡、龙卡通或经建设银行批准的其他交易介质,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原油交易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为本业务的做市商,为客户提供的以账户商品为标的的交易类服务。客户根据建设银行报出的各账户商品客户买入价(即银行卖出价)/客户卖出价(即银行买入价),买入/卖出相应账户商品份额。本业务形成的账户商品头寸不可转账、兑换、支取实物。
账户商品包括账户能源、账户基本金属和账户农产品等三大类。账户能源包含账户原油WTI、账户原油Brent等,账户基本金属包括账户铜等,账户农产品包括账户大豆等。账户原油WTI价格参照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价格,账户原油Brent价格参照洲际交易所(ICE)布伦特原油(Brent)或者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布伦特原油(Brent)期货价格;账户大豆价格参考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大豆期货合约报价;账户铜价格参考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COMEX)铜期货价格。如有后续新增账户商品类别或新增账户商品品种将另行规定。
账户商品各交易品种分期次发行。期次按照“人民币/美元标志”+“钞汇性质”+“交易品种”+“合约期次”方式命名,其中合约期次按照年份两位数字加月份两位数字方式命名。例如,“人民币账户原油WTI1510”,“美元钞账户铜1511”等。
中国建设银行将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提前发布每期产品的相关交易因素,包括每期合约的初始日、到期日、自动转期日、结算日等合约相关信息。
建设银行作为本业务的做市商,综合考虑国际商品价格走势、建设银行交易头寸、市场流动性及外币/人民币汇率等因素后,在价量平衡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对客报价,并负责报价的实时更新。遇市场状况剧烈波动等严重影响建设银行报价能力的情况时,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对报价进行管理。
本业务报价分为银行买入价(客户卖出价)和银行卖出价(客户买入价),其中银行买入价是建设银行向客户买入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即客户向建设银行卖出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银行卖出价是建设银行向客户卖出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即客户向建设银行买入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客户的转期价格参照近月合约和远月合约的实时买入/卖出价格。产品到期后,建设银行将报出现金结算价。
客户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或者建设银行提供的其他信息渠道获取的账户商品价格均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以成交记录中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