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1元退市股重新上市指的是股价低于一元的股票退市以后重新上市。
低于1元退市股重新上市条件:
1、该股票在最近两年内净利润都为正,且净利润累计超过2000万元。
2、发行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发行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3、发行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必须经有关机构审查其管理体系,执行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规定。
低于1元的股票一般是三年连续亏损即退市被退市,在股票退市后发行该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将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但发行退市股的公司仍然存在,可以正常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7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