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上海以及深圳两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当该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连续三年出现净资产亏损的情况,或连续三年的营收额都低于证券市场所规定的金额时,或出现连续20个工作交易日,其股票价格的收盘价均低于面值,则将被上交所和深交所强制退市。
股票退市的类型
股票退市一般又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两种情况。主动退市即是指由上市公司主动申请的退市行为,通常发生主动退市的原因通常包括股东解散、公司破产、合并、营业期满等。而被动退市则表面上交所和深交所发现该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纪行为或连续多年经营不善,为避免投资者巨额亏损,强制要求公司退市的行为。而亏损导致的退市,通常将列为ST股票,若被列为ST的股票依旧出现3年的连续亏损,则将会被勒令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