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2、发售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执行临时性股票停牌体制,股票复牌时进行结合竞价;
3、持续竞价期内,对指导价申请设定标准价格5%左右的申请合理价格范围,对市场价申请采用指导价保障措施;
4、交易申请的平均总数为100股,每单申请可以1股为企业增长;
5、每笔申请规模不少于10亿港元或交易量金额不少于100万的,可以进行大宗商品交易。
以上就是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内容。
北交所退市制度
1、退市规范:会计类强制性退市观察期为2年,指标值不交叉式可用;
2、退市程序流程:确立了强制性退市由发售联合会决议,保证退市决策的权威性和谨慎性;
3、退市动向:退市企业合乎新三板基础层或自主创新层标准的,激励达到相对应等级挂牌上市交易,再次发展;存有重要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挂牌上市标准的,转到退市企业版块。
本文主要写的是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