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根据基金类型的差异而不同,不同的基金,分红的方式肯定会有所不同:
1、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
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封闭式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的亏损,然后才可进行当年分配。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
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利润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利润分配比例一般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分红再投资为基金份额两种。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有三种形式:
1、不分红。指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将可分配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
2、到点分红。指当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条件时,则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3、定期分红。指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点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分配政策,如果满足分配条件,则进行收益分配。
在《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中,证监会首次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带有分红条款的基金产品时,应该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主要以五大条款对基金公司分红作出限定:
首先,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基金产品时,应根据基金产品特性拟订相应的收益分配条款,使基金的收益分配行为与基金产品特性相匹配。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带有分红条款的基金产品时,应当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第三,基金公司在上报产品的同时,要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第四,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应该约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最后,基金合同中若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的条款,应详细说明该条款的含义,“例如,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