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法是一种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商业银行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拨备),就是储备一定资金抵补风险损失。这样可以使银行资本充裕,面对信用风险损失,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相对稳定。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将不确定的信用风险转化为可计量和可比的财务成本。
预期信用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区别
1、计算方法不同:预期信用损失是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将违约风险的概率视为权重。信用减值损失是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
2、二者施行的时间不同:预期信用损失是2017年发生,2019年才增加了损益类科目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存在的必要性
事实上,预期信用损失的出现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种预期的信用损失,用户就不会把钱借给公司。因为如果公司不能还款,可以申请破产重组,所以借来的钱就浪费了。有了这些预期的信用损失,公司需要先支付部分费用,降低了借钱的风险。因此预期信用损失这一制度也是比较好的,已在许多企业中推广了。
预期信用损失法适用对象
预期信用损失法适用于商业银行以摊销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贷款、债券、银行间业务、应收账款、租赁应收账款、其他债务投资、金融担保合同、贷款承诺等表外信用风险项目,统称信用风险敞口。商业银行应用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以公允价值计量并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确定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
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的标准
1、报告日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2、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3、存在客观减值的证据,是金融工具预期存续期内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约事件造成的预期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