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组合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提供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4、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5、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8、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