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付手续费核对是指退回的个人所得税企业需要核对,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退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以往这个业务需要企业财税人员提交申请表到税务局现场办理,但系统升级后可以直接在系统里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提交后,系统自动启动退税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理此项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实名登录”或“申报密码登录”后,从“查询统计”功能中查到税务局联网数据;
2、点击“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查询的数据为单位当月的申报记录,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的数据为单位为这名员工申报的个人所得税记录;
3、之后再点击页面的“获取结报单”获取结报单和核对清册;
4、对结报单和核对清册中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再进行结报单确认,税务机关将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并启动退税流程。
税务局有明文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需要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