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大额转账,但对资金有一定限制,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据通知,各地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央行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三省市中,河北省对私账户转账10万元以上、浙江省对私账户转账30万元以上、深圳市对私账户转账20万元以上均属于大额现金管理的范畴,从文件的内容分析,金额起点既包括单笔,也包括多笔累计,累计的期间应该为一个自然日;银行对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都会进行监控,并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用户需注意,央行还施行了关于非银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的新规,例如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这些账户转账5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要上报了,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接受央行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