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银”不是兰州银行发行的存款产品,而是银行代售的理财产品。用户购买之前看协议书和产品说明就会知道。银行自行推出的存款业务,只要有纸质的存单,上面显示存款年限和利率就可以了,一定要注意存款与理财产品的区别。如有疑问,请拨打兰州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9-6799或至兰州银行就近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银行存款与银行理财产品:
1、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2、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兰州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7年6月29日在原兰州市56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入股共同发起设立了兰州城市合作银行。这是甘肃省第一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5月18日,更名为兰州市商业银行,2008年6月18日更名为兰州银行。全行现有员工4000余人,分行15家,营业网点177家,控股1家金融租赁公司,参股6家村镇银行。
20多年来,在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指导和有力监管下,在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厚爱下,兰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民营、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秉承“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服务理念,严守风险防控底线,深入推进创新转型,致力帮助客户实现梦想,全力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稳健、治理规范的良好银行。在努力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兰州银行逐步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建设金融科技生态、打造高效优质服务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