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其实不属于哪个银行,它是独立的,是类似银行的一家农村合作的金融机构,办理的业务和银行基本相同,提供金融服务的地区主要是农村。农村信用社的性质是独立的,是银监会批准正式设立的银行,在农村信用社存款也是享受保障的,50万元以内的存款,在信用社破产时,全额赔付给存款人。
在全国各省市地区都有农村信用社的分布,分别由各省管理。农村信用社改名叫农商银行,这并不代表信用社就是工商银行或者是农业银行的附属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