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不是只能在原银行取。用户进行异地卡内人民币定期类存款通存通兑业务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每笔收取交易金额的1%,最低2元,最高50元;本地支取则无须任何费用。客户只要在同一银行系统各网点开立存款帐户,便可以持存折在当地的同一银行系统的任一联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通存通兑分为全市通存通兑、异地通存通兑和金卡跨行通兑三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
储户的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声明挂失止付。
储蓄机构在确认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手续,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如储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而用电话、电报、信函挂失,则必须在挂失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若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他人支取,储蓄机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