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需要通过一个交易平台作为中介才可以进行交易。电子货币通常在专用网络上传输,通过POS、ATM机器进行处理。网络金融服务包括了人们的各种需要内容,网上消费、家庭银行、个人理财、网上投资交易、网上保险等。这些金融服的特点是通过电子货币进行及时电子支付与结算。
电子货币流通的条件:
1、被广泛地接受为一种价值尺度和交换中介,而不是仅作为一种商品。
2、必须是不依赖于银行或发行机构信用的用于清偿债务的最终手段,接受给付的一方无须保有追索权。
3、自由流通,具有完全的可兑换性。
4、本身能够成为价值的保存手段,而不需要通过收集、清算、结算来实现其价值。
5、完全的不特定物,支付具有匿名性。
电子货币的价值均是以既有的现金、存款为前提的,是其发行者将既有货币的价值电子化的产物。持有电子货币仅意味着持有者具有以其持有的电子货币向发行者兑换等价值现金或存款的权利。其次,根据货币法定的原则,电子货币要真正成为通货的一种,还需经一国立法的明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