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存款账户开立三日后才可以使用。银行规定,普通结算开立的一般户,需要执行三个工作日生效制度,即自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对外支付。如果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需要用于借款或其他结算,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新的银行结算账户。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求: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