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二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个人银行账户分为一类银行账户、二类银行账户和三类银行账户(以下分别简称一类户、二类户和三类户)。适用范围:
一、一类账户
银行可通过一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
二、二类账户
1、银行可通过二类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2、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二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
3、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4、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5、银行可以向二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二类户还款,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三、三类账户
1、银行可通过三类户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
2、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三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
3、三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4、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