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
2、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3、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因此近亲可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