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积金提取方式:申请人需要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教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原则上每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专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属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