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2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4000元。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3、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单身职工最高月扣划限额为1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最高月扣划限额为2000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4日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的范围及对象是2020年6月30日前在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2020年公布的数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320元。由此可推算,2020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比2020年度,上调了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