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三大金融机构是银行、保险、证券。2010年,中行出台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的发布,从宏观上来看,明确划定了国内金融机构的分类标准,首次正式阐明了国内金融机构的所指范围,确定了不同金融机构的具体结构,从而使金融机构的统计编码方式变得规范起来了。
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一般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止一种,往往是多样的金融服务:
1、接受资产储蓄的服务:金融机构通过从市场筹集资金,并把这些货币资金进行利用,创建成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使得投资者愿意购买。这种业务就逐渐变成了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接受各种资产储蓄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
2、交易结算的服务:由金融机构代替客户进行资产的交易和结算,最大化地保障客户的资产效益;
3、自营交易的服务:凭借金融机构自身的市场优势,自主经营管理并交易金融资产,最大程度上去满足不同客户不同的金融资产需求;
4、承销的服务:通过收集金融市场信息,更新金融市场行情动态,帮助客户分析金融产品,选择效益较高的产品,从而创造出更多金融资产,然后把这些资产再卖给其他市场投资者;
5、咨询理财服务:金融机构有专门的理财顾问,一对一优质客户提供理财分析和建议,帮助客户保管金融资产,优化客户的理财产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