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在中华民国时期,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以及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政务院的于1950年7月《税政实施要则》里面,就曾列举了薪给报酬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一个税种;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0年9月10日召开,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而在1980年12月14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它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法律条文,正因如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指有所得并且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还有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是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法定对象其中包括了中国国内公民,在中国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与中国自治地区的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的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个人,或是没有住所但是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人就是居民纳税义务人,理应承担此项纳税义务;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国内无定所或者没有住所且在国家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的、较为少量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