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字发票未抄税:未抄税时发票可直接作废,在税务系统上标记之后,即可重新开票;
2、红字发票已被审核:若红字发票已经通过了审核手续,那么需要将作废发票保存后向税务局主动说明作废原因;
3、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填写有误:这种情况下若将错误信息上传成功,则需要携带纸质申请表和个人证件到服务厅办理撤销。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
1、开票后需要销货退回重开红字发票:作废后需收回原发票并标记已作废,同时也要留存对方的有效凭证;
2、填写发票发生错误、误填:发现错误后在原发票上写上“作废”字样后,在系统中重新填写正确信息;
3、有销售折让行为:在正常操作的基础上若出现专票信息填写有误的情况,可以重新开具专票,然后在发票上写上“误填作废”的字样统一到税务局销毁作废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