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月收入在5000及以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月收入大于5000小于或等于8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
3、个人月收入大于8000小于或等于17000的部分,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
4、个人月收入大于17000小于或等于30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5、个人月收入大于30000小于或等于40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
6、个人月收入大于40000小于或等于60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0%的个人所得税;
7、个人月收入大于60000小于或等于8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
8、个人月收入大于85000以上的部分,需要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
2018年8月31日税法修改决定通过,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每个子女以1000每月的标准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在教育期间以每月400的标准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超过1万5的部分,在8万的额度内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首套房实际产生利息期间按照1000每月的标准扣除;
5、住房租金:省会城市租房按照1500每月的标准扣除,人口大于一百万的城市按照1100每月的标准扣除,小于一百万的城市按照800每月的标准扣除;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照2000每月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分摊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