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最初的成立地点是在河北省的石家庄市,成立时间为1948年12月。到1949年的2月,中国人民银行的总部由石家庄市搬迁到了北京市。中国人民银行的英文名是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写为PBOC。从1949年9月开始,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探讨,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为能够执行国家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在1995年的3月才正式以法律的形式被赋予中央银行的称号。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最早的前身,还可以追溯到1931年,当时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相似之处,都执行了发行货币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设立,促进了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并且央行还拟定了与金融业有关的法律草案,对预防国家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