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车险市场整治力度
1、核查1次违规,地市级财险机构,暂停商业车险业务3至6个月。
2、核查2次违规,省级财险机构,暂停商业车险业务2至6个月。
3、大型公司在全国范围内10次、中型公司6次、小型公司4次违规的,财险公司总公司,停商业车险业务1至6个月。
二、加大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力度
1、被停商业车险业务的相应公司落实层层问责,并且要求10家财险公司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考核指标保送到监管。
2、监管共对87个财险分支机构车险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735万元,处理责任人126人次。已将164个车险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银保监局查处,通过银保信平台数据,监测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三、大公司要带头维护市场秩序
1、要合理制定第二年车险考核指标
各财险公司在制定2020年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考核指标时,要遵循市场规律,考虑自身能力,不能脱离市场实际,不能盲目追求市场份额和保费规模,不能制订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2、要切实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财险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高管人员要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对违法违规必会付出代价的认识,破除“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监管法规制度。对顶风违法违规的,银保监会财险部和各银保监局要按照会议提出的监管措施,加大市场整治和责任追究力度。
3、要大力提高数据真实性
通过EAST系统筛查分析,可以更快地锁定虚列费用的路径及线索,精准高效地查实财险公司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支付手续费和返现等行为,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倒逼财险公司提高数据真实性。
4、要认真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整改
对于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措施,各财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不得通过异地出单等方式来规避监管,一旦查实将依法加重处理。
5、要加强分支机构管控
各财险公司要加强对分支机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费用安排等的管控,增强费用投放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得为规避监管而变相替分支机构支付相关费用,注意防范通过违规费用进行的恶性竞争。
6、要做好车险综合改革配套准备
各财险公司要及时主动开展配套准备工作,要真正将资源投放在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上,而不是放在通过违规手续费抢占市场上。
四、车险涨价
实行“报行合一”,该规定是为了对车险市场进行规范,其中的“报行合一”就是指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就上海为例,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人保财险的手续费分别为新车25%、旧车20%,其他6家大型车险企业新车26%提升到27%,旧车从21%提升到22%。中小型保险公司新车30%,旧车25%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