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从2020年1月1日开始缴纳,到2020年11月30日停止缴纳。
相较于2019年,2020年农村养老保险主要发生了3项变化。
第一是取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广大农民最基础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人口众多,收入微薄,子女负担重且商业保险体系相较于城镇而言仍处于不发达状况,养老保险所提供的养老金是农民老年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当中主要包含了延期缴纳与一次性缴纳,自2020年起,一次性缴纳被取消。在一次性缴纳被取消之后,农村居民就可以按照断交或未缴纳的年限进行农村养老保险补缴。
第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档次进行提高。在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当中,共含有12个不同的缴费档次,这些缴费档次主要涵盖了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金额。通过《指导意见》,农村养老保险的范围提高到500-3500元,不同地区也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与社会状况综合考虑与制订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
第三是新增了通过办理土地抵押贷款来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