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卡的消费是合并到主卡消费里去的,不独立出账单,不能单独登录网银。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而且信用卡附属卡没有独立的账单日和账单,附属卡所有的交易明细统一列印在主卡的账单上,并统一提供给主卡持卡人,方便主卡持卡人掌握和了解附属卡持卡人的使用情况,需注意查看账单上的卡号后四位以示区别。
每个开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年满13周岁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附属卡还款的方法为(以建行申请附属卡为例):
1、主卡持卡人及其他人向附属卡还款:
(1)为附属卡还款,主卡持卡人可通过手机银行“信用卡——为本人还款”或个人网银“信用卡——卡账往来——为本人还款”菜单直接将应还款项还入主卡中;
(2)主卡持卡人、其他人可通过手机银行“信用卡——为他人还款”或个人网银“信用卡——卡账往来——为他人还款”菜单,输入附属卡卡号和附属卡持卡人姓名,将款项还入附属卡中。
2、附属卡持卡人还款:
附属卡持卡人登录手机银行,通过“信用卡——为本人还款”菜单办理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