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卡有主卡和副卡。
主卡和副卡使用同一个账户,在主、副卡持卡人关系中,主卡持卡人处于主导地位,有权决定增加或取消副卡,副卡持卡人则处于附属地位。如主卡被取消,副卡应主动交还发卡机构。主卡持卡人要求中途停止使用副卡时,也应将副卡交还发卡机构,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主卡持卡人负责。
储蓄卡主卡跟副卡都是银行卡的一种,但是副卡的权限和使用额度方面受到主卡的限制,它们的区别为:
1、在卡的注销方面: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而副卡持有人则无法自主注销或注销主卡。
2、信用额度方面:主卡的信用额度只受银行的要求约束,而副卡的信用额度由主卡持卡人在不超过本人相应主卡信用额度的前提下自主指定,如果在主卡持卡人不指定的情况下,附属卡的信用额度与主卡相同。
主卡和副卡联系:
1、副卡与主卡一样,一年刷几次就免次年年费。
2、额度:副卡与主卡共享额度。若主卡的透支额度为20000元,则一个月内主卡与副卡透支加起来不能超过20000元。
3、副卡消费所获得的积分和主卡的消费积分可以合并,但积分兑换礼品方面,只有主卡持卡人有此权限。
4、不论是副卡持卡人刷卡造成逾期还是主卡持卡人刷卡造成逾期,都会对主卡持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