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一般有总行、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分级设置,股份制银行常见的是总行、分行、支行三级机构设置。总行总辖全国(或全球)业务,一般会选择设置在经济发达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分行在主要城市(包括大城市)只有一个,下面可设同城支行或异地支行。异地支行或同城支行下面再进一步铺网点,就称作分理处。储蓄所只能办理个人业务,分理处既可以办理个人业务,也可以办理对公业务。
支行和分行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支行是以地区为单位,负责所辖地区网点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分行是以省级为单位建立的,主要负责全省所辖的支行的业务统筹和行政管理。
2、领导关系不同
支行受分行领导,分行受总行领导。
3、领导权力不同
分行领导权力大于支行,各地支行归所属区域的分行管理,各地区的分行归唯一的总行管理。
4、从属设置不同
总行下设一级分行,一级分行正常情况下是省(区、直辖市)分行,但是部分计划单列市也会设有一级分行(如青岛、大连等)。一级分行正常情况下设有二级分行或者一级支行,二级分行下的支行就叫做支行,一级支行下面的分支机构叫做二级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