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和农商银行不是一家,农村信用社可以和其他组织联合改制成为农商银行,但并不能代表农商银行,二者性质不同,具体如下:
1、农商银行是农村商业银行的简称,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表示要将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
2、农村信用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可以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