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如果公积金余额不满2万按照2万计算,最多能贷20倍也就是40万。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
深圳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月均余额的15倍。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的70%,不得超过建修自住住房造价的60%。
2、贷款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仅有一方,含单身或未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另一方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达3个月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