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需要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贷款还款的账户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商业贷款合同原件、相关规定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6、相关规定的及管理核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办理时间: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职工应当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贷款证明)后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单位缴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2、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