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方式有房地产抵押、销售房屋公司(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房地产抵押、自然人阶段性担保加房地产抵押、抵押、自然人的保险具有住房公积金的质押设定和担保等。如果借款人具备房地产抵押条件的,管理中心必须积极配合借款人,帮助其选择合适的抵押担保方案。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担保人(担保公司)保证借款人,并与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必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担保合同;
2、抵押担保:借款人也可以用个人或第三方拥有的房产进行抵押。抵押物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第三方房产抵押也须提供第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对存在争议或界限不明的房地产,不予抵押。抵押物品必须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抵押人要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协议并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3、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担保人要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担保合同,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必须达到贷款金额的80%以上,并在给借款人担保期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当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达到贷款余额标准时,担保人的担保才会取消;
4、质押担保:借款人用国债等大量证券作担保时,出质人也应和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