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
一、门诊
1、普通门诊: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同时以户或人为单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可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市、区)域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常见慢性病门诊: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同时按病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
3、特殊慢性病门诊: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二、普通住院
1、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2、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分段报销政策。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3、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1200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三、大病保险
1、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2、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