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需要和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是对方全责,事后自己的保险公司会行驶代位求偿原则,向对方保险公司或车主进行索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