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4个小时即可理赔。航空公司实行航班晚点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除了安排休息场外,还要提供等值补偿。
航空延误险赔付范围如下:
1、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流量控制等原因而导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均在赔偿范围;
2、如果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旅客有权申请航空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双重赔偿,二者并不冲突。
以下四种情况下航空延误险不会理赔:
1、因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航班取消的;
2、原预订航班被取消的;
3、飞机原定出发时间不在保险期间的;
4、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乘坐多个航班,则不同班次的延误时间不累计计算。
飞机延误险申请方法:
1、被保险人必须在30天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
2、填写申请表,提交保险单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出示航空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出具的延误时间及原因的书面证明,出示商务旅行证明等资料;
3、资料递交齐了之后,在10日内得到保险公司的回复;
4、如果审核通过,保险公司会按照赔偿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