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不满规定期限、断交90天以上、封存)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