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相应车险,除地震以外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会赔偿。车损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需要注意,即使工作人员勘察事故现场后,发现是恶劣天气致使车辆受到了严重损坏,车主办理理赔时,仍然要出具一份“气象证明”,因为在办理理赔时需要入档。
下列情形,遭遇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付或者不予赔偿:
1、车浸水熄火后再次发动造成“爆缸”,保险公司拒赔。
2、车辆因大风原因被广告牌等砸损,保险公司不会全赔偿,因为当风速未达到一定级别时,保险公司只赔偿30%-70%。
3、挡风玻璃被砸碎时,保险公司分情况理赔,前提是车主已经购买了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条附加险。当天气到达了自然灾害级别,保险公司全赔;当天气未达到自然灾害级别,车辆除了玻璃破碎之外,车顶也同时受损,保险公司会赔;如果只有玻璃破碎,车主又没有买玻璃单独破碎险,不予赔偿。
4、改装车未买附加险,保险公司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