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第一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一受益人的权利:
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此权利受《保险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需要说明的是,某些人寿保险条款的保险金请求权为被保险人本人,如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
第一受益人的义务:
1、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
2、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保险的受益人指的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的受益人有两种,一个是指定受益人,一个是法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指的是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期满时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法定受益人指的是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也就是说,在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有一定的继承顺序,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顺序依次拥有保险金请求权,如果有第一继承人,则后面的继承人无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公外婆为第二继承人。
另外,法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是被保险人遗产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法定受益人需要缴纳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