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需要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的房屋;
2、员工离休或退休;
3、职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者;
5、职工购房后贷款需要偿还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介绍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市建立,农村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在职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城镇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3、住房公积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费、存款被单位代扣后,与单位缴费、存款一起都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4、住房公积金存款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后,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继续按规定缴纳、存款。除职工退休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暂停、中断。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存入的用于住房消费使用的个人住房储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