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犹豫期是以回执表签订的日期(一般是当日)为起始日开始计算的。这15天以内顾客可以没有理由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必须同意。自然,保险公司可以对犹豫期解除合同扣除合同书成本费,一般10元上下。15天犹豫期最后一天若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周日),绝大部分公司可延长至节假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具体是否延期还是需要以各保险公司的规定为标准。以上就是保险犹豫期15天该怎么算相关内容。
保险犹豫期的介绍
保险犹豫期也称冷静期,一些开设犹豫期的保险险种,被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书并书面形式查收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被保险人可以明确提出消除保险合同书的申请,保险人扣减成本费倒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减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用之外,应退回被保险人交纳的全部保费,并不可加收别的人任何花费。本文主要写的是保险犹豫期15天该怎么算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