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辞职以后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好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提取公积金申请表、储蓄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申请人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是需要申请人到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拿到该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申请人在准备好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后可到建设银行区县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手续。
上海市职工辞职提取公积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条件:
1、辞职职工正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职工因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4、辞职职工的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5、辞职职工户籍属于非沪籍。
6、辞职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房贷。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上海市单位的职工离职后,将对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封存。上海市本地辞职职工的公积金在封存后12个月才可销户提取,而非上海市本地辞职职工的公积金在封存后可即时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