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一旦断交,则参保人自断交之后的下一月开始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无法享受购买药品门诊住院治疗等各项费用的报销。
在北京缴纳医保,如果参保人因工作更换的原因而导致医保断交,则参保人在找到新的工作后,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处以工作单位名义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缴纳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参保人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继续享受购买药品门诊和住院治疗等费用的报销服务。
如果参保人没有找到新的工作,那么可以以个人名义到所在地医保部门自行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缴纳医保费用之后的下一个月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参保人重新缴纳北京医疗保险时,可以选择对断交期间进行补缴也可以选择不进行补缴,如果选择进行补缴,则将断交期间的医保时长计入到职工医保缴纳总时长当中,如果不选择进行补缴,则将医保断交前的时间与断交后的时间进行汇总计算,断交期间不计入医保缴纳总时长,如果想要在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那么至少需要满足20年的医保缴纳时间。而医保是我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养老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一旦出现北京医保断交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