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金额是不受限制的,即使住房公积金账户只有1000元,也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但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需要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该职工因购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该职工的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
3、该职工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
4、该职工由于特殊原因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并正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正式办理好出境手续后出境定居的职工;
6、需要提取公积金偿还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满足申请条件的职工可参考以下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提交个人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在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由公积金中心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盖章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和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由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再由该职工所在单位取出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