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门诊报销的过程为:
1.在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但是治疗费用需超过报销的起付线。
2.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要符合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3.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开具好,需签字和盖章。
4.机构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办理。
城乡居民医保如果到登记参保的所在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或社区卫生室就医,简称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不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住院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未成年及在校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2、非从业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3.老年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50,报销比例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