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报告虽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他人也可以查询,但是并不是可以随便查询的。
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如果出现很多查询记录,是因为消费者授权过某人或机构。任何机构和人想要查看消费者的个人征信报告,必须获得消费者的书面或电子书面授权,否则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不会将消费者的个人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人或机构。
可以查寻的人或者机构有:
1、被委托人查询
如果是由于一些原因需要他人来查询个人的征信报告,那么需要经过个人的授权(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例如委托上下无忧进行征信修复的客人。
2、贷款、信用消费机构
如果个人在贷款平台申请贷款,或者申请信用卡,那么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往往也会对机构授权。不论对方是否接入了征信系统,不论贷款成功与否,贷款、信用卡下卡机构都是能够查询个人的征信报告。
3、法律机构
法律机构(如法院)是可以随时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不过却也不能随便查询。一般来说都是需要个人是法院某个民事、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且有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的必要性。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去查询个人的征信报告。当然,法院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并不会留下查询记录。
征信查询方法:
1、可以当地征信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部门或可以查询征信的银行,把自己的身份证放在机器的身份证验证处然后直视屏幕摄像头完成身份验证,打印征信报告即可,要注意每位公民每年只有两次免费查询打印的机会。
2、可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点击“核心业务”下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个人征信的查询入口,点击“马上开始”,验证试用版;如果是新用户点注册信息,老用户直接登录;注册好后,进入欢迎页面。可以在这里看到左侧有信息服务和用户管理两个模块;点击左侧“信用服务”-“申请信用信息”;根据真实情况选择提交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