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信托也称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
二者区别介绍如下:
1、资金运用方式不同
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较为单一,贷款运用型所占比例高,投资和交易性的比例小;集合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更为多元化。
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多数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借助单一资金信托的通道借款给资金使用者。而集合信托有多个委托人,因此也有更多投资渠道。
2、交易结构不同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体现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类产品中;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
3、委托人地位不同
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