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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

保险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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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住庄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文件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可知,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下调到40万元;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下调到25万元。家庭已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象山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后,8月17日(含)前已网签的贷款,按照原贷款额度执行,并要求在9月15日前完成贷款申请程序; 8月17日后网签的,则按新贷款额度执行。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8月17日(含)前已受理的“商转公”等贷款,执行原贷款额度; 8月17日后受理的,按新贷款额度执行。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市中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目前没有调整。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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